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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而言,犯罪小說與古典派(或本格派)推理小說最大的不同在於後者是以詭計本身為主角,前者則更關心人性;是以讀完(好的)犯罪小說,小說中有血有肉的角色會猶如真實人物在你腦海,而悲劇的成因與對人性的衝擊會令你再三反芻。所以,對一位有志於此而又有潛力的作家,難免會給予更高的期待。《黑暗,帶我走》是我讀過丹尼斯‧勒翰的第一本也是目前唯一一本的小說,而他就給我如此的感覺。

老實說,書中許多情節安排不是那麼令人信服,諸如兇手蟄伏二十年才向主角撒網、虛張聲勢的賈克竟會寧死不招‧‧‧等等,不過這些都不影響這本小說的精采好看,並令人思索其主題:當你為了伸張正義而必須採用兇手所信仰的方式,你究竟是制裁了惡或延續了惡?同樣的主題也出現在電影《火線追緝令》(Seven)中,當布萊德‧彼特要槍決兇手為妻報仇,卻發現反將成為兇手苦心安排的七原罪的「共犯」,那麼,該不該開槍?如此正義與道德的兩難當然沒有標準答案,所以我們才能一直看到新的文學與電影前仆後繼地探索此一主題。

 

書中巴巴這個角色令人不得不聯想到馬修‧史卡德的摯友:米基‧巴魯,不論是人物本身或與主角的關係都如此相似。不過史卡德大部分只是找米基喝酒聊天,派崔克卻無事不登三寶殿-- 借助他的暴力。是的,我覺得這是派崔克目前的問題:太多暴力了。不只是他的職業不得不招致暴力,而是他本身亦迷戀暴力,以致葛瑞絲離他而去,他只能與安琪相濡以沫。這同時似乎也是本書作者的問題,書中的死者都是慘遭變態式的凌虐,只是,如此的安排與血淋淋地細細描繪這些死者的慘狀,是否真有必要?或許作者與主角都還年輕吧。

 

「喜歡卜洛克,丹尼斯‧勒翰絕對值得期待」出版商的廣告詞如此寫著。我覺得「期待」這個詞用得好,且讓我們看著派崔克‧肯錫如何「行過死蔭之路」吧!

 

書名: Darkness, take my hands

作者: 丹尼斯.勒翰(Dennis Leh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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