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作者李維特一貫以誘因來解釋各種社會現象,《超爆蘋果橘子經濟學》這本書繼續據以解答各種問題,諸如:

──為什麼娼妓無法禁絕?而現在賣淫的酬勞竟比幾十年前還低?

──為什麼女性在職場上的成就不如男性?

──為什麼球隊裡有一半的球員都是出生一到三月?


甚至連幫助他人的善行,他都相信背後有誘因在主導。即使真的沒有任何實質的利害關係,那麼你也只是為了讓自己心裡好過一點。他是這麼說的:『並非只是因為你想幫助他們,也因為這樣的行為使你看起來有善心,或使你有好的感覺,或減少你的不安感覺。』這個論點我倒是有點意見。


我同意人總是因為內心有某種感覺才做出某種行為,但若因此就以「減少不安之感」等於「誘因」而將善行冠以「非純粹利他」之名,恐會有否定或貶低善行之虞。因為這種說法似乎意謂有另一種「純粹利他」,然而不可能有人暨無動機又沒感覺地無緣無故去做某件事,如果必須是毫無感覺而主動幫助別人,甚至是為了令自己痛苦而幫人,這樣的前提下才是純粹利他,那麼這世上當然不可能有所謂的純粹利他!既然「純粹利他」這個名詞是個空集合,將利他行為區分為純粹與非純粹就毫無意義了!

 

即使以減少不安之感來解釋善行,我們也可以進一步追問:所有生物中,為什麼唯獨人類對可憐或可惡之事會有不安的感覺?這種對他人感同身受的同理心不正是利他行為的根源?將誘因模型套在上面不過是種「欲加之罪」。


 

而且我發現誘因模型有個問題:它比較像是事後諸葛的合理化說法,而無法作為有明確因果關係的科學模型。也就是說即便針對某種社會現象找出背後的誘因機制,我們還是無法預測下次類似的情境是否就會產生同樣的結果。李維特說:『人類行為受到很多誘因的影響,包括社會規範、參照準則、以往經驗的啟示等,一言以蔽之,就是「環境背景」。我們之所以做出我們決定表現的行為,係因為在特定境況提供的選擇項和誘因之下,這樣的行為似乎最有益。這就是所謂的「理性行為」。』

 

問題是,我們就是無法預知這麼多誘因中,哪一項會主導人們最後的決定。


就像股票市場,某個利多消息可能造成股價上漲,但也可能反而造成股價下跌(分析師就會解釋說是因為「利多出盡」)。利空消息也一樣,所以從沒有人可以預測股價的變化。因此對於李維特認為只要找到有效的誘因,人的善惡都能操控,我持高度的懷疑。他自己說「始料不及後果定律」(the law of unintended consequences)是宇宙中最強的定律之一,並舉了許多實際的例子。想要用誘因來操控人的善惡行為恐怕也會重蹈覆轍吧!

 

無論如何,李維特的誘因模型的確對許多社會現象與人類行為提供了有趣而深刻的觀點,也打破我們慣有的迷思,讓我們得以重新檢視並省思生活中乍似理所當然的現象,頗具啟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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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瑞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