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富豪要來台救助低收入戶,但要求當面一一發放現金。有些縣市為顧及弱勢尊嚴予以婉拒,有些縣市認為實質幫助最重要而表示歡迎。(詳細新聞如下)

 

這種行善方式當然令人感覺不是很好(尤其更有政治的敏感性),但如果他堅持如此,而你是縣市長,你會拒絕還是接受?

 

如果接受,會不會因為對方是大陸人的身分而損及「台灣人」的尊嚴?


但所謂「寧要尊嚴,不要施捨」究竟真的是低收入戶的選擇或只是你自己的想像?很多時候「義正辭嚴」會不會只是我們身為旁觀者的風涼話?就像指責居住老舊古蹟者欲翻修房屋、指責妓女出賣肉體,或是像現在指責接受施捨者不顧尊嚴。


究竟應該如何看待「尊嚴」呢?


 

陳光標要求當面發錢 新北、桃園拒絕

 

 


【聯合報記者連線報導】


2011.01.24 03:13 pm

   

 

 


大陸首善陳光標來台灣贈金給弱勢民眾,要求當面發放,「獲贈」縣市政府處理態度大不同;新北市、桃園縣認有治安疑慮且觀感不佳,明確拒絕;新竹縣、南投縣表示歡迎,已居間安排。


花蓮縣還未接獲消息,縣長傅崐萁對陳光標善舉大加贊賞,他「竭誠歡迎大陸團到花蓮做善事」。屏東縣長曹啟鴻及社會處長李涂怡娟、高雄市社會局長蘇麗瓊異口同聲表示,「沒有聽過這件事」。李涂怡娟認為,要接濟也應透過紅十字會;蘇麗瓊強調,要顧及受助者尊嚴,接不接受,等確認後再研究。

 

陳光標上周透過中華兩岸連鎖經營協會連繫新北市府,打算發給四百戶低收入戶每戶一萬元現金。但新北市府認為發現金方式不妥,市府發言人林芥佑說,中國企業家堅持集中四百戶受助戶、以企業家個人名義發一萬元現金,市府很難接受。

 

據了解,新北市府曾與同樣接獲訊息的桃園縣府連繫,都認為會引發負面觀感。

 

桃園縣府社會局表示,大陸企業家要捐款五百萬元給桃園,對岸愛心很難得,照理不該拒絕,但因對方要求不能用代理人,且要人到縣府當面發錢,讓縣府很為難,社會局幾經思量,已拒絕這項好意。

 

局長張淑慧表示,捐贈只是「救一時之急」,不能變成「社會烙印」,如果雙方不是在平等、尊重的情況下,社會局不能接受這項贈予。

 

蘇麗瓊也說,高雄市對低收入戶的救助,都是轉入金融機構帳戶,不直接發現金,這是為了顧及受助者尊嚴,對各界捐款,社會局都要考量到這一層。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趙心屏昨天則表示,截至目前市府尚未接或類似企業捐助的訊息,也沒有任何單位與台北市政府洽談,如果真有這樣的「好康」,市府會進一步評估。

 

新竹縣被陳光標排定來台第一站,社會處長蔡榮光證實,已選好三百戶、每戶一萬元。連絡獲選名單時,很多人感動哭出來,因為對弱勢家庭來說,一萬元像及時雨,至少可過個溫暖的新年。「我們希望辦個溫馨儀式,不會讓民眾感覺來接受救濟」。

 

南投縣由社會處和婦聯會協助,也已安排三百名弱勢家庭,縣府將安排「專車接送」他們到縣府來領取。

 

縣長李朝卿說,做善事沒有國界,像比爾蓋茲等人也是跨國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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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瑞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